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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蓬莱区自然资源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烟台市蓬莱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浏览量:   时间:2022-04-12    来源: 蓬莱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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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蓬莱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烟台市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烟台市蓬莱区统计局

2018年6月,蓬莱区政府统一部署启动蓬莱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多,148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4.27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我区(不含长岛)主要地类数据报告如下:

(一)耕地16753.23公顷(25.13万亩)。其中水浇地1278.47公顷(1.92万亩),7.63%;旱地15474.76公顷(23.21万亩),占92.3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422.62公顷(6.63万亩),占全区耕地的26.4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888.23公顷(8.83万亩),占全区耕地的35.1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123.71公顷(9.19万亩),占全区耕地的36.5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17.89公顷(0.48万亩),占全区耕地的1.9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78公顷,占比较小。

(二)园地43141.12公顷(64.71万亩)。其中,果园43109.61公顷(64.66万亩),占全区园地的99.93%;茶园3.93公顷(0.01万亩),占0.01%;其他园地27.58公顷(0.04万亩),占0.06%。

(三)林地20274.32公顷(30.4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1287.34公顷(16.93万亩),占全区林地的55.67%;其他林地8986.98公顷(13.48万亩),占44.33%。

(四)草地4368.51公顷(6.55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1099.36公顷(1.65万亩)。其中,沿海滩涂1097.89公顷(1.65万亩),占全区湿地的99.87%;内陆滩涂1.47公顷,占0.1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588.51公顷(23.38万亩)。其中,城市用地3356.42公顷(5.04万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21.53%;建制镇用地1522.47公顷(2.28万亩),占9.77%;村庄用地9028.36公顷(13.54万亩),占57.91%;采矿用地1355.36公顷(2.03万亩),占8.7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25.9公顷(0.49万亩),占2.09%。

(七)交通运输用地4424.54公顷(6.6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73.98公顷(0.26万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3.93%;公路用地1779.26公顷(2.67万亩),占40.21%;农村道路1707.74公顷(2.56万亩),占38.60%;机场用地380.74公顷(0.57万亩),占8.61%;港口码头用地382.78公顷(0.58万亩),占8.65%,管道运输用地0.04公顷,占比较小。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836.64公顷(5.7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054.35公顷(1.58万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7.48%;水库水面828.04公顷(1.24万亩),占21.58%;坑塘水面1443.14公顷(2.16万亩),占37.62%;沟渠439.19公顷(0.66万亩),占11.45%;水工建筑用地71.92公顷(0.11万亩),占1.8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省和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