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
机构列表
综合科
负责人:王玲
办公电话: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局领导公务活动。组织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系统组织召开的综合性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的组织协调;承办局长办公会的组织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值班、消防安全、工作人员请销假、考勤、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包村扶贫、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局发文件审核管理等工作;组织电子政务等工作;组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分办、督办;负责综合材料起草、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工作,组织起草全区生态环境护综合性会议报告、领导讲话和有关重要文件;承担出访团组的计划编报和来访团组的接待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编报工作;负责局重要工作、文件督查督办;负责局印章管理。
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局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全员聘任工作。
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协助局分党组做好民主生活会工作;协助局分党组做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维护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政治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负责工会、干部联企、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编制本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局机关财务、工资管理、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市级资金安排项目、省级资金安排项目、中央资金安排项目;负责项目实施的跟踪管理、评估工作;负责本级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对下转移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局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案卷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工作,协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工作; 负责“蓬莱环境”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蓬莱环境”政务微博管理。组织起草全区生态环境规划,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综合性功能区划,协调、审核专项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规划;牵头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承担全区生态环境科学技术管理与协调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交流与合作,牵头组织开展国际环境条约省内履约工作;组织环境科技与学术交流,参与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先进科技成果示范;承担环境与健康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保科普基地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开展清洁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