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2年8月26日,区政府办公室公布了《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的《烟台市蓬莱区道路系统专项规划》调整出目录。
二、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的《烟台市蓬莱区城市污水专项规划》调整出目录。
三、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的《烟台市蓬莱区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调整出目录。
四、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的《蓬莱区双碳目标下绿色建筑产业发展规划》调整出目录。
五、将区卫生健康局承办的《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调整出目录。
六、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调整后)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计划完成时间 | 决策承办单位 |
1 | 登州街道汤邱社区村改社区方案 | 2022年8月 | 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