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等原件(由工作人员免费复印留存复印件)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烟民电〔2020〕27号 联系单位:烟台市蓬莱区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就业科 办公地址:蓬莱区钟楼东路59号东蓬莱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2453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