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洋发展和渔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
一、起草背景
为响应国务院和山东省、烟台市政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适应新形势下执法监管的实际需要,有效防范和降低行政管理业务风险,全面加强和提升我区海洋渔业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结合我区执法环境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制订《烟台市蓬莱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二、起草结构
《烟台市蓬莱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全文共计23条,内容包括监管模式、实施原则、各项工作规定制度等。从执法模式、执法计划、执法程序、工作衔接和执法保障方面作了系统的机制设计。
三、《工作细则》的重点解析
1.“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什么?
本细则所说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营主体进行检查,并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的监管方式。
2.随机抽查“抽”什么?如何“抽”?
关于“双随机”抽查,是根据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范围,从名录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2名以上(含2名)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通过随机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3.关于“两库”:
按照行政权力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及检查结果的运用情形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职能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双随机、一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两库”一是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二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4.随机抽查“查”什么? 如何查?
随机抽查检查依据清单抽取的检查事项。检查的方式,可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法律法规规章对检查比例和频次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低的区域和行业,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