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2021年3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1-
03-
10
信息来源: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接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办公室的通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烟台市自3月10日起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办公室于3月10日10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3月10日16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Ⅱ级响应。经区政府同意,我区决定于2021年3月10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3月10日16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Ⅱ级响应。
请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职责分工,通知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并开展督导检查,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请各单位将每天工作情况于14时30分前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大伟,13791207867;
电子邮箱:zhangdawei2215@yt.shandong.cn
烟台市蓬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