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的通知(2020年12月8日)
发布日期:
2020-
12-
08
信息来源: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接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办公室的通知,目前各区(市)空气质量已明显改善,烟台市自12月8日10时起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Ⅲ级响应。经区政府同意,我区自12月8日1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Ⅲ级响应。
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 2020年12月8日下班前,将本次重污染应急情况总结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
联系人:张大伟;联系电话:13791207867;
邮箱:zhangdawei2215@yt.shandong.cn。
烟台市蓬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