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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熟食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浏览量:     来源: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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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熟食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5-5603032,3353032。

电子邮箱:hp5603032@yt.shandong.cn

通讯地址:蓬莱市钟楼东路51号.蓬莱市环保局.环评科

邮 编:265600

序号

文件名称及批复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熟食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熟食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pdf

 

蓬环报告表[2018]50号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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