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40042659974/2016-00269 成文日期: 2016-12-29
发布机构: 蓬莱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蓬莱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16- 12- 29 信息来源: 蓬莱市民政局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方略,按照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推进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创新社会治理为抓手,以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主线,以创新社会管理,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为基本任务,全面推进全市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做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社会救助有力,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覆盖城乡;基层民主健全,城乡基层自治制度全面落实,社区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完备;拥军优属扎实,适应****式发展要求的双拥共建、优待抚恤和接收安置制度完善;社会管理规范,民间组织、区划地名、殡葬服务、婚姻和收养登记等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要任务

(一)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健全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乡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

实施特困人员救助。巩固深化“阳光低保”专项复核行动成果,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家庭和因病、因灾致贫家庭及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依靠其他近亲属生活且符合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成年未婚重度残疾人,逐步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并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同时,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严格落实城乡低保民主评议和长期公示制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和阳光施保。抓好低保对象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落实各项补助政策,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实现全市联网,推动核对工作向信息化迈进,向多部门拓展,提高保障的规范化水平。

开展医疗救助。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多渠道筹集医疗救助资金,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其他政府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救助。

开展教育救助。健全各教育阶段教育救助制度,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教育救助,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适当给予教育救助。申请教育救助的,向就读学校提出,由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开展临时救助。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完善临时救助资金财政筹资机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开展灾害救助。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情况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对受灾人员开展心理抚慰,做好遇难人员善后事宜。

(二)以实现广泛的基层民主为目标,规范村(居)事务管理,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农村社区建设要以规范提升为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吸引社会投入,进一步创新模式,因地制宜,从农民群众最迫切、最关心的方面入手,完善服务设施和功能,不断提档升级。城市社区建设要以编制社区建设规划为龙头,按照有人办事、有地方办事、有钱办事和党建工作区域化的“三有一化”要求,着重解决城市社区办公服务场所问题,选齐配强社区工作人员,落实社区工作经费,建立健全社区组织体系、管理体系、服务体系、人才体系,适应城市发展和管理服务的需要。健全完善以“四个民主”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体系。认真贯彻《村委会组织法》,不断提高村委会直接选举的质量,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使全市80%以上的村(居)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要求,做到民主选举公正公平,民主决策规范有序,民主管理有章可循,民主监督行之有效,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以实现****发展、****团结为目标,健全完善与新时期国防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体系。

继续高举爱国拥军的旗帜,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的拥军优属制度,加大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力度,积极为驻军办实事,解难题,把拥军优属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研究并做好新形势下农村优抚、优待工作,全面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配套法规政策,按照《蓬莱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及有关政策要求,落实好优抚对象抚恤金发放及医疗保障机制。切实落实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制度和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制度。努力构建政府、社会、个人共同负担,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为依托,以医疗救助为重点,充分体现优待优惠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落实优抚对象的优待金发放。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落实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的政策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解决拒收问题,切实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以社区为依托,逐步推行分散安置和社会化服务,确保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四)以实现优质的社会福利服务为目标,健全完善以国家兴办的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所有制形式的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服务网络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能基本满足社会需求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产为改革发展,重点加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在保障好全市农村五保老人基础上,为全市所有特困人员选择供养方式提供条件。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丰富养老服务产品,完善市场发展机制,形成设施完善、服务优良、配套齐全的养老服务产业体系,促进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使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4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办好敬老院,强化政府的托底保障;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举办、运营养老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加快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半覆盖;大力发展老年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推进医养结合型服务模式发展;实现“社区养老服务圈”全覆盖,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全覆盖,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基本形成政策健全、机构完善、标准规范、平等参与、竞争有序的养老服务业市场环境,养老产业占三产总收入比重明显提高。

(五)以实现规范的行政管理为目标,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的社会管理服务体系。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行政区划调研,科学合理地调整行政区划,慎重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审核报批工作。加强地名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的补查工作,按照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搞好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整理,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建立地名信息更新维护长效机制。组织编纂出版《蓬莱市地名志》。落实地名标志国家标准,按照要求对字迹模糊不清、污损严重的界桩,及时修复或更换,实现地名标志设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规范完善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制度,深入开展“和谐走廊”建设活动,推动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完善社会服务功能。依法强化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建立健全殡葬政策制度、运行机制、服务网络。注重舆论宣传,加大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行业管理,加强基层红白理事会建设与管理,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加快以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堂为核心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步伐,满足群众丧葬需求。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实现惠民殡葬服务全覆盖。推进绿色生态殡葬,逐步实现海葬工作常态化。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设施现代化。加强婚姻收养登记工作,提升婚姻和收养登记服务水平。强化市婚姻登记机关的管理与培训,提升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深化婚姻文化建设,倡导文明婚俗;促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努力打造和谐婚姻服务品牌。强化依法收养,规范收养程序,推进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做好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鼓励和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和非营利性医疗、教育、文化机构,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增强依法自治能力。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的落实,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逐步形成“政府转移、社会承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完善社会组织党建与管理工作联动机制,结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运行,指导社会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做好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立和管理工作。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培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民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始终,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民政工作在法制化的轨道上高效运转。

(二)加快推进服务组织网络化。以村(居)委会为依托,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服务组织和服务设施建设,理顺关系、整合基层各项民政服务工作,使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社会福利、婚姻殡葬、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机结合,形成综合性、多功能、一体化的基层民政服务网络。动员、组织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和各界人士参加基层社会服务队伍,实现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民政工作者与社会工作者、专业化队伍与志愿者队伍的有机结合,推动基层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加快推进民政工作信息化。实施“数字民政”工程,建立民政宽带政务信息网,实现各级民政办公自动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实施“便民工程”,建立社区服务信息网,实现社区资源信息化和社区服务网络化,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四)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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