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办法》)、《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由蓬莱市财政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以来,蓬莱市财政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重要工作之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局党委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的信息做到及时在相应的平台或渠道进行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烟台市政府采购网、蓬莱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络媒体,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和对外公开,进一步畅通同社会各界的互动交流渠道,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积极做好财政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调整栏目设置,网站版面布局更为合理。各相关科室单位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及时发布政策法规、财政数据、工作动态等信息,信息发布质量稳步提升。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33余条,其中发布部门政策文件解读类信息2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8年共处理门户网站(胶东在线网上民声栏目)咨询、投诉30余件,办理市长公开电话转办件4件,答复率均为100%。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8年度依托蓬莱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普通信息322条,政务公开信息210余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根据《2018年蓬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在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开通“财政资金信息”专栏,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债务领域相关制度办法及管理规定以及本级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公开PPP项目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典型案例等信息;公开公益事业资金分配情况,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准确记录资金的具体流向并向社会公开;公开专项资金使用,公开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开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栏,及时转发并公开国家和省有关降费政策文件。开通“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在“政策发布”专栏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不断加大宣传解读及政策宣讲工作力度。在“财政动态”专栏公开部门会议情况12次。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部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2018年蓬莱市财政局未牵头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答复0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栏目下公开减税降费信息48条。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没有发生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深化;二是信息更新的速度需进一步加快;三是信息公开的工作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2019年,将继续贯彻实施《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要求,对政府信息工作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一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二是完善政务信息网站建设工作,做到所有网上的信息格式规范、查询方便、更新及时;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更新栏目内容。
蓬莱市财政局
2019年1月25日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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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3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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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2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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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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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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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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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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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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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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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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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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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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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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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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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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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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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5.其他形式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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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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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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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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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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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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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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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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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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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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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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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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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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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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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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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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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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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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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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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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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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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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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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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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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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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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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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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