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村里集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8 17:28:53

2017年在蓬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17]5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自上而下做到了认识到位,措施扎实,形式多样,通过对各业务部门行政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了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行政效率。信息公开措施不断完善、制度不断健全、信息公开程序进一步规范,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村里集镇按照蓬莱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狠抓培训,强化督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共发布政务信息45条,有效地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更好地实现政务信息的公开,我们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政工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各村、各非公有制企业、各站所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健全信息公开领导和工作机构,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配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完善责任分工,强化协调沟通,真正做到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以来,该平台与蓬莱市政府门户网站联在一起,搭建起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已经初步形成了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

四、依申请公开和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以来,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明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7年,对符合条件的信息全部进行了审核公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无任何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全镇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信息公开的审核工作,镇政府安排专人、专门办公室严格按照《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对上报的信息进行了认真分类审核。特别是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了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镇纪委通过不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整改。

七、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我镇未产生需要解读、回应的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八、建议及提案办理结果信息

2017年,我镇未收到建议及提案。

九、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

2017年我镇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会议、文件、通报、公开栏等传统方式与网络、电子显示屏等现代信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先后通过公示栏、公开显示屏等方式公布行政处罚信息、金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处罚信息等,进一步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增强对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支持其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虽然村里集镇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个别村、站所等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务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和规范,社会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宣传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镇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事务的重要途径,必须长期坚持。2017年我镇将紧紧围绕镇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镇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统筹推进镇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政府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

(二)、加强信息规范管理,系统化公开信息内容,解决信息内容表层化问题。在信息公开内容上,要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必须公开、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定公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类标准。

(三)、转变机关作风,解决信息公开形式化问题。当前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根源就在于政府部门及领导的“阳光意识”和“服务意识”淡薄。转变机关作风,转变思想观念,树立“阳光意识”,树立“服务意识” 必须要“以法律为依据、以制度为约束、以公众需要为目标,以绩效考核为评价、以责任追究为制约”。只有这样,才能切实解决信息不公开、公开不到位、到位走形式等各种行为。强制要求行政机关必须按法定的范围主动公开,为公民、法人等政府信息申请提供便捷服务。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使各村、各企业、各站所等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逐步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工作深入开展。

 

 

                                                                                                                                                                   蓬莱市村里集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