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蓬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蓬莱市统计局,联系电话05355642788。
一、概述
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服务作用的必然要求。2017年,蓬莱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通过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信息公开内容,组织全局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市统计局在信息工作机构建设上,指定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由一名局领导分管;此外,确立了由办公室、综合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维护更新及政府门户网站有关统计信息公开的内容;局综合科负责统一发布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和公众检索查阅、咨询、申请公开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市统计局对已有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保密制度》、《统计信息报送与发布管理办法》等规范性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确保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在市89000平台答复2次统计知识咨询问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没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通过政府门户蓬莱统计信息网、《网络红叶》等主要新闻媒体,公布2016年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出版2016年《蓬莱统计年鉴》、《蓬莱统计月报》12期等资料书。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统计数据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市民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六、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及咨询情况
(一)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条。
(二)没有回应解读情况。
(三)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2017年蓬莱市统计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事项。
(五)2017年蓬莱市统计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六)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投入经费情况
蓬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的工作机构承担(综合科、办公室),有分管领导1名,兼职工作人员2名。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0.5万元。
制度建设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我市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七)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4次,举办专题培训班1次,接受培训人数25人。
七、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蓬莱市统计局没有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因此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八、2017年蓬莱市统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度,蓬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执行,并严格进行监督,未发生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落实情况
我局下属的事业单位计算机室和城调队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统一管理。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7年,蓬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7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二)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及时更新、完善公开的信息内容;二是改进方式方法,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三是充分发挥网上数据查询、咨询等服务系统的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 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 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未答复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分管领导 | ||
1.职务 | 副局长 | |
2.联系方式 | 5639802 | |
(二)工作机构 | ||
1.机构名称 | 综合科办公室 | |
2.是否专职 | 否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 人 | 2 |
1.专职人员(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填报名单) | 人 | |
2.兼职人员 | 人 | 2 |
(四)制度建设 | ||
1.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制度 | 有/无 | 有 |
2.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 | 有/无 | 有 |
3.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工作制度 | 有/无 | 有 |
4.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 有/无 | 有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