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财政局2013年度政府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24 10:3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现将2013年蓬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

财政信息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2013年,蓬莱市财政局以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为促进,以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为重点,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让各族群众享受了更多的财政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力有效推进。局党组、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依法治财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建设阳光财政、廉洁财政的有效抓手,纳入财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财政目标考核内容,做到信息公开与财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统筹抓,局党组、行政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共同抓,机关全体科室全员参与、具体抓,定期开会研究、部署和推进,确保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公开流程。加强财政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在局办公室落实专职信息员,不断提升了财政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同时,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信息公开流程,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拟制信息公开内容、开展保密自查后,交局办公室统一审核通过,报分管局领导签发(重要信息报局主要负责人签发),最后交局信息中心统一报送至指定网站,并在网上及时发布,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

(三)强化信息发布,回应群众关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加强财政信息发布,做到除涉及国家秘密和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公开,切实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加强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情况、项目和专项资金下达、资金使用情况等领域财政信息公开,强化对新出台的重要财政政策、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等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审核,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做到公开及时、数据准确、内容全面。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报告公开。二是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口径、统一格式”的“三统一”要求,精心准备,反复核实,制作相应表格,并配备必要的说明,扎实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二)推进项目计划、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公开。围绕重大项目计划、专项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推进信息公开,坚持决策前发布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决策后及时发布信息、广而告之,促进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围绕事关群众利益的项目和资金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将涉农资金、惠民资金、补贴资金、扶贫资金的资金规模、使用渠道、实施办法以及推进落实情况等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群众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安排,结合我州实际,坚持在动态中管理、在管理中规范,依据政策调整变化实际,组织力量对州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全面、认真清理。在此基础上,编制完善了《201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并以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了广泛公布。同时,加强取消收费项目的落实、清理和监督检查,积极抓好涉农、涉企和涉及教育等收费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着力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收费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无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全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规定》要求和群众的期待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财政信息公开的系统性、全面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信息公开不及时、内部不全面;二是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项目还需进一步规范和明细,更好地便于群众理解、明白和监督。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扩大公开范围。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加快公开扩面工作,促进公开工作全面、系统和常态化、制度化;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作为法定公开项目,加快办公费、会议费等其他行政经费公开,扩大公开项目。三是强化公开监督。定期对已公开的经费实施审计和审查,确保公开数据真实性;强化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监管、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