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稳定发展环境,持续筑牢平安和谐新屏障-5

严格规范畜禽养殖管理,深入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

监督单位 0535-5642810

任务分解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通过“双随机”等方式对畜禽养殖单位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其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粪污的污染防治,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通过“双随机”等方式对畜禽养殖单位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其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粪污的污染防治,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通过“双随机”等方式对畜禽养殖单位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其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粪污的污染防治,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通过“双随机”等方式对畜禽养殖单位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其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粪污的污染防治,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落实情况

  •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一季度
  • 第一季度检查9家畜禽养殖单位。
  • 第一季度未发现畜禽养殖粪污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 继续做好畜禽养殖单位的环境监管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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