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稳定发展环境,持续筑牢平安和谐新屏障-4

强化渔港渔船监管,开展常态化养殖用海巡查,严防非法养殖反弹。

责任单位 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监督单位 0535-5642583

任务分解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完成禁养区内反弹非法养殖清理工作,加强春季养殖渔船投苗管理,严防禁养区非法养殖反弹。
  • 完成禁养区内反弹非法养殖清理工作,加强养殖渔船管理,强化渔港渔船监管,开展常态化养殖用海巡查,严防非法养殖反弹。
  • 强化渔港渔船监管,开展常态化养殖用海巡查,严防非法养殖反弹。
  • 强化渔港渔船监管,开展常态化养殖用海巡查,严防非法养殖反弹。

落实情况

  •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一季度
  • 一季度对禁养区海域开展全面巡航检查,摸排反弹非法养殖87.2公顷,建立非法养殖底数台账,截至1月31日完成禁养区内反弹非法养殖清理工作,并对非法养殖反弹海域开展巡查,一季度已完成对禁养区海域遗留养殖设施和养殖浮球清理整治,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毕。
  • 完成禁养区内反弹非法养殖清理。
  • 积极采取养殖户自行清理和相关部门联合强制清理的方式,海陆双向发力,陆上联合走访养殖业户,督促养殖业户严格落实禁养区内不得开展养殖活动的要求,加快清理反弹非法养殖;海上联合有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开展联合强制清理行动,加快养殖清理进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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