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 万吨/年纤维绿色化处理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03-
13
信息来源:
蓬莱区行政审批局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建字第3706142024GG0016447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项目名称 | 4 万吨/年纤维绿色化处理技术产业化项目(锅炉房、主门卫) |
建设位置 | 烟台市蓬莱区北沟镇海鸣路东、昌盛路北 |
建设规模 | 590.33 平方米 |
主要事实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行政执法机关 | 烟台市蓬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年3月13日 |
救济途径 | 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