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烟台市蓬莱区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意见的公告

公告内容: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积极性,确保我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结合工作实际,拟出台制定《蓬莱区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0日,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1.电子邮箱: pltzb8534@yt.shandong.cn

       2.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蓬莱区金创路169号(统战部220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邮编265600

       3.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联系人:烟台市蓬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吴杰   联系电话: 0535-5643563

       4.互联网方式:点击页面中“我要提意见”可在线提交。

       

草案内容:
解读内容:

关于《蓬莱区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草案解读

根据相关规定,现就《蓬莱区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非法宗教活动严重侵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干扰社会秩序,损害国家利益,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制定此文件。

二、文件制定依据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积极性,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奖励办法》。

三、文件制定目的意义

一是保护合法。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出台《奖励办法》,有利于保护我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二是制止非法。非法宗教活动形式多样,不仅影响正常的宗教秩序,也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危害。出台《奖励办法》,有利于政府加强监督管理,引导群众及时发现、制止、纠正非法宗教活动。

三是遏制极端。宗教极端思想和暴力恐怖活动已经成为社会毒瘤,完全背离了宗教本身。出台《奖励办法》,有利于切实防范极端思想侵害,对以宗教为幌散布极端思想的行为及早采取措施,遏制其蔓延。

四是抵御渗透。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和政策。出台《奖励办法》,有利于规范宗教对外交流活动,夯实抵御渗透的基础。

五是打击犯罪。敌对势力和不法分子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这些活动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侵害公民的权利,严重危害社会,必须依法给予打击。出台《奖励办法》,有利于同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破坏和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防止非法宗教活动成为敌对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载体。

四、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共分为四章,十六条。主要从奖励政策、举报方式、奖励项目和标准、资金来源和申报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提出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奖励对象,并对办法所称“非法宗教活动”作出界定。

第二部分:奖励项目和标准。提出举报线索的具体范围和奖励标准,经宗教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实后给予奖励。

第三部分:举报方式及准则。举报方式包括电话举报、信件举报、当面举报;并提出处理举报工作原则。

第四部分:资金来源和申报程序。奖励所需经费从民族宗教专项工作经费中支出。奖励申报经审核通过后予以支付。

五、解释部门及咨询电话

蓬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0535-5643563

意见内容:
反馈内容: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烟台市蓬莱区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意见的公告于202424日至2024220日在蓬莱区政府网站进行了10个工作日的公示,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收集建议3条,经评估,不予采纳。

  1.建议:通过多种途径向群众普及非法宗教活动的标准。群众必须首先知道非法宗教活动的标准,才能参与到打击这种非法活动的行动中来。否则发动群众不具备可行性。

  不予采纳理由:该建议所提出的“明确非法宗教活动标准已经奖励办法第条  作了明确。奖励办法出台后通过网上网下各类等途径向群众广泛普及宣传。

  2.建议:大力联合合法的宗教团体。“非法宗教活动”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及合法宗教团体的共同敌人,消灭他们是上述多方的共同诉求,统战工作不可以忽视。

  不予采纳理由:“大力联合合法的宗教团体”、发挥社会各界力量,是与实施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并行的群防群治工作措施之一。为使奖励办法条理清晰、简明扼要,该建议相关内容不列入举报奖励办法

  3.建议:规范合法宗教活动的制度、简化流程。制度为合法活动保驾护航,不为难合法活动并方便合法活动的开展,非法活动自然无处遁形。

  不予采纳理由:该建议提出的“规范合法宗教活动的制度、简化流程”与举报奖励办法的具体内容无关。可在日常宗教事务管理中,规范合法宗教活动,健全宗教团体、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等宗教事务管理原则,进一步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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