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城市公共交通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的社会公益事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缓解交通拥堵、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区公共交通在线网布局、运营组织和场站设施方面仍存在短板。因此,有必要编制新一轮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改善城市交通出行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支撑蓬莱区城市空间和经济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促进我区公交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区交通局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起草了《蓬莱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23-2035》。
二、起草依据
本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3)《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交运发〔2014〕236号)
(4)《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
(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2〕110号)
(6)《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7)《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8)《蓬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阶段成果)
(9)《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0)《烟台市蓬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1)《烟台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12)《烟台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阶段成果)
(13)《龙烟铁路市域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成果)
(14)《烟台市中心城区疏堵保畅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15)《蓬莱区道路系统专项规划》
(16)《蓬莱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
(17)《烟台市蓬莱核心城区综合规划》
(18)《蓬莱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9-2026)》
(19)《烟台市大型建筑公交场站配建导则》
(20)《城市公交线路优化技术导则》(DB3706/T88—2023)
(2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22)《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15-2011)
各片区控规以及其它相关专项规划、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
三、起草过程
规划编制之初,区交通运输局即抽调专人会同编制团队进行走访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现场踏勘,开展多源大数据分析、交通调查,全面摸清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市民出行诉求。
规划编制过程中,与区公交公司等部门一起,逐条线路、逐个方案进行论证,确保方案落地可实施。
规划成果形成后,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向区人大、政协代表及党代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一)公共交通线网规划。近期规划22条线路,远期规划37条线路,其中快线7条,干线16条,支线11条,特色线路3条,形成“快、干、支、特”线网布局,覆盖“一环四横八纵”及其他主次干道走廊,覆盖景区、校区、产业园区、行政商务区等区域,串联客运场站、医院、学校、大型社区等热门出行地点,全面支撑城市空间拓展和市民出行需求。
(二)运营组织。提出“按需配置,提效提质”运营模式,常规运营中快线外围“定点发车”间隔30-100分钟,城区高峰时段发车间隔10-15分钟,干线高峰发车间隔8-15分钟,支线高峰发车间隔8-15分钟;提效运营中快线在高峰期间常规停靠运营与大站停靠运营发车间隔之比为2~3:1,长短运营中每隔2~3短线班次,发1个长线班次。
(三)车辆及场站规划。秉持“新旧兼容、远近结合”和“功能复合、集约用地”场站用地和布局原则,规划形成场站14处,其中枢纽站4处,停保场4处,首末站6处,共计7.23公顷;车辆规模上,近期达到187辆车,达到8.3标台/万人,远期达到471辆车,达到12.2标台/万人;专用道建设上,远期规划40米6车道以上的道路,形成“三横三纵”专用道网络,贯穿快、干线较多需求较大区域,同时设置早晚高峰分时段限时使用。
(四)智能公交。面向公众提出逐步建设老城区电子站牌,升级推广蓬莱公交公众号及纳入“烟台公交”APP,实现全市公交统一的出行信息服务;面向企业提出升级智能调度系,为车辆配备智能车载终端,自动深入挖掘客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