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7

加大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力度,做到资金清、资产清、资源清,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单位 0535-5642574

任务分解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出台我区《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以及《经济合作社权责清单》《合同管理细则》《福利发放细则》《收益分配细则》《薪酬发放细则》《财务管理细则》《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意见》《村企管理细则》等11个专业指导规范,完善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
  • 完成相关业务培训,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落实情况

  •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一季度
  • 已颁布实施《关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及村集体财务、投资、薪酬、会计、村属企业、合同签订管理等专业指导规范,完善构建起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制度体系。
  • 颁布实施《关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及村集体财务、投资、薪酬、会计、村属企业、合同签订管理等专业指导规范,完善构建起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制度体系
  • 完成相关业务培训,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 二季度
  • 已完成相关业务培训
  • 通过培训,有效提高我区农村经管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推动提高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
  • 持续加大指导监督力度,全面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
  • 三季度
  • 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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