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7
加大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力度,做到资金清、资产清、资源清,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单位
0535-5642574
-
出台我区《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以及《经济合作社权责清单》《合同管理细则》《福利发放细则》《收益分配细则》《薪酬发放细则》《财务管理细则》《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意见》《村企管理细则》等11个专业指导规范,完善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
- 完成相关业务培训,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 无
- 无
- 一季度
- 已颁布实施《关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及村集体财务、投资、薪酬、会计、村属企业、合同签订管理等专业指导规范,完善构建起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制度体系。
- 颁布实施《关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及村集体财务、投资、薪酬、会计、村属企业、合同签订管理等专业指导规范,完善构建起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制度体系
- 完成相关业务培训,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 二季度
- 已完成相关业务培训
- 通过培训,有效提高我区农村经管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推动提高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
- 持续加大指导监督力度,全面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