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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一体两翼”建设-13
增设29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
责任单位
区住建局
监督单位
0535-5637363
-
召开充电桩建设协调会,安装充电桩31个。
- 针对部分场地电力负荷达不到建设要求的问题,积极推进与国网(山东)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合作。
- 督促特来电按时完成建设计划。
- 按时完成烟台住建局下发290个充电桩建设任务。
- 一季度
- 1.科学谋划,有序布局全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积极配合烟台市局编制全市充电桩专项规划,召开推进会3次,明确建设任务,卡实工作责任。
2.积极推进与国网(山东)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合作,研究解决部分场地电力负荷达不到建设要求的问题,目前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一季度安装充电桩34处。
- 召开3次充电桩建设协调推进会,安装充电桩34个。
- 积极推进与国网(山东)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合作,究解决部分场地电力负荷达不到建设要求的问题,按时完成电动充电桩任务。
- 二季度
- 1.结合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充电桩。截至目前,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已安装售后免费配套充电桩35个。
2.依托合资运营公司,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积极推进与国网(山东)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蓬莱区特来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完成充电桩建设57个。
3.协助物业公司,畅通相关环节,提供便捷服务,协助小区业主安装充电桩22处。
- 已完成114处充电桩建设。
- 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进一步整合空间资源,按时完成充电桩建设任务。
- 三季度
- 目前共完成充电桩199个。结合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充电桩,区机关事业单位已安装售后免费配套充电桩38个。依托合资运营公司,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积极推进与国网(山东)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蓬莱区特来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完成充电桩建设139个。畅通相关环节,提供便捷服务,协助小区业主安装充电桩22处。
- 依积极推进与国网(山东)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合作,解决了部分场地电力负荷达不到建设要求的问题。
- 根据停车场备案规定,督促经营性停车场配建充电桩。
- 四季度
- 已完成297个充电桩建设任务。一是结合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充电桩38个。二是依托合资运营公司,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完成充电桩建设101个,联网率达到100%。三是协协助小区业主安装充电桩158处。
- 2023年新建公用充电桩已全部接入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 督促经营性停车场按照备案规定配建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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