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色低碳发展-11

常态化开展净滩行动。

责任单位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

监督单位 0535-5642810

任务分解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持续开展“净滩行动”,保持岸滩环境整洁。
  • 持续开展“净滩行动”,保持岸滩环境整洁。
  • 持续开展“净滩行动”,保持岸滩环境整洁。
  • 持续开展“净滩行动”,保持岸滩环境整洁。

落实情况

  •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一季度
  • 3月份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区岸线进行排查,将发现的11处岸滩垃圾问题向相关镇街交办,全部完成整改。
  • 岸滩环境整洁,无垃圾堆积。
  • 持续开展“净滩行动”,保持岸滩环境整洁。
  • 二季度
  • 5月19日,区湾长制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蓬莱区2023年度“净滩行动”的通知》,部署开展2023年度“净滩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对沿海镇街岸滩垃圾、养殖尾水排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交办,立行立改。
  • 共出动人工600余人次,机械160余次,清理垃圾260余吨。
  • 持续开展“净滩行动”,保持岸滩环境整洁。
  • 三季度
  • 5月19日,区湾长制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蓬莱区2023年度“净滩行动”的通知》,部署开展2023年度“净滩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对沿海镇街岸滩垃圾、养殖尾水排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交办,立行立改。
  • 共出动人工600余人次,机械160余次,清理垃圾260余吨。
  • 持续开展“净滩行动”,保持岸滩环境整洁。
  • 四季度
  • 建立了岸滩垃圾网格化管理机制,沿海镇街以街道、镇村、港口、景区景点等为单位,开展岸滩环境日常巡查和管理,实现“净滩行动”常态化监管。
  • “净滩行动”开展以来,各镇街及责任单位共清理岸滩周边卫生死角共300余处,近岸环境卫生品质得到显著提升。
  • 持续开展“净滩行动”,保持岸滩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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