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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指标】蓬莱区安全管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政策解读

浏览量:     来源: 蓬莱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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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构建差异化监管模式,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蓬莱区应急管理局出台了《蓬莱区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问:信用评价的原则是什么?

答:开展信用分级分类,应遵循综合性、一致性、审慎性的原则,根据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分析处理和综合计分,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

问:信用评价分哪几类?

答:信用评价主要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和市场信用评价三类,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由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整合国家、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归集共享的公共信用信息,根据统一的指标体系,对信用主体作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由应急管理部门根据自身掌握和共享获取的信用信息,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利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作出以质量信誉考核为主要内容的行业信用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市场信用评价,由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对信用主体作出信用评价。

问:信用分哪几类?

答: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规定,全省各类信用主体统一划分为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四类。

问:信用结果如何运用?

答:信用分级分类结果运用到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工作中,作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的依据。对诚信守法类信用主体,实行“信易+”诚信服务,给予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等支持激励措施。对轻微失信类信用主体,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每年至多进行一次随机检查。对一般失信类信用主体,每年组织一次“双随机”检查。对严重失信类信用主体,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增加检查内容,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

问:怎么保护信用主体权益?

答:信用主体对有关信用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区应急管理局提出异议申请,区应急管理局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处理。实行信用修复制度,信用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在满足最低公示期后,依法依规及时撤销失信信息,确保失信信息动态更新,准确反映信用主体实际信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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