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烟蓬政发〔2023〕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6月14日,区政府公布了《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的《烟台市蓬莱区双碳目标下绿色建筑产业发展规划》调整出目录。
二、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的《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列入目录。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制定依据 | 决策程序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烟台市蓬莱区道路系统、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年12月31日 |
2 | 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烟政办字〔2022〕1号)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3年12月31日 | |
3 | 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的通知》(鲁政字〔2021〕128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烟政字〔2023〕1号)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