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
序号 | 政策项目 | 政策内容及享受条件 | 补贴标准 | 流程材料 | 经办渠道 | 办理期限 | 咨询电话 |
一、促进就业 | |||||||
1 |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对 2013 年 10 月 1 日以后成立注册的,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 1 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以每个岗位 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2000元/人 | (一)申请人向经营地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一份; 2、创业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小微企业申请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人员花名册》;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申请补贴前的企业财务报表; 7、申请补贴人员的工资发放表、记账凭证及银行代扣代发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内控审计科复审。 (四)蓬莱区政府官网公示7天。 (五)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财政资金拨付。 | 1.线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户)向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2.线上: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hj.yantai.gov.cn/)→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创业一件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 即时受理,待稽核合格后给予申请补贴。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0535-5603886 |
二、鼓励创业 | |||||||
2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 1.人员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在申请地自主或合伙创业(没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有实际创业项目。 3.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 贷款额度及贴息: 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及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创业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照每个创办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O%。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s,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展期和逾期部分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1.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蓬莱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份)(人员类别按贷款对象要求全称准确填写) ; (2).《蓬莱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2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能证明相关人员身份的证件或者证明(1份)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信誉度截图和最近交易记录截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 (5).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业务经办科室初审。 3.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业务经办科室初审合格后,打印《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推荐至贷款经办银行。 | 1.工作日到蓬莱区瀛海大厦二楼24-28号窗口提交申请; 2.登录http://117.73.253.202:8089/czxd/login.action→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管理系统→个人申请创业贷款。 | 即时受理。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0535-5603886 |
3 |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 1.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招用对象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 2.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 4.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 贷款额度及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s,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蓬莱区小微企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一份)、《蓬莱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认定证明》(一式一份)、《蓬莱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二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够证明相关身份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企业职工花名册、当年新招用人员花名册、申请月前12个月财务报表; (6).企业提供所有复印件材料盖单位公章。 2.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业务经办科室审核合格的,打印《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推荐至经办银行。 | 1.工作日到蓬莱区瀛海大厦二楼24-28号窗口提交申请; 2.登录http://117.73.253.202:8089/czxd/login.action→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管理系统→小微企业申请创业贷款。 | 即时受理。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0535-5603886 |
4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一、法定劳动年龄内,2013年10月1日以后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缴纳6个月以上)。 二、2014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人挂档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缴纳社保费6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 |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以及2022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限制),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1.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3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办个体工商户: 对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2022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人挂档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按规定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给予3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挂档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正常经营是指有正常营业收入。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 (一)申请人向经营地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一份; 2、创业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小微企业申请补贴前一年企业所得税纳税报表(不是季度末申报,需提报当月前企业利润表、企业资产负债表);(2020年至2021年新注册提供6个月) 5、个体工商户提供申报当月前连续12个月的经营明细账。(2020年至2021年新注册提供6个月) (二)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内控审计科复审。 (四)蓬莱区政府官网公示7天。 (五)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财政资金拨付。 | 1.线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户)向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2.线上: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hj.yantai.gov.cn/)→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创业一件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 即时受理,待稽核合格后给予申请补贴。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0535-5603886 |
5 |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 2018年1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过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正常经营一年后 |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年可获得3000元(租金实际发生额不足3000元的,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 (一)申请人向经营地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领表》一份; 2、创业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赁合同、经营场地房屋所有权复印件一份; 5、小微企业提供从申请月开始前一年的财务报表;个体工商户提供前一年的经营明细账; 6、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内控审计科复审。 (四)蓬莱区政府官网公示7天。 (五)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财政资金拨付。 | 1.线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户)向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2.线上: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hj.yantai.gov.cn/)→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创业一件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 即时受理,待稽核合格后给予申请补贴。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0535-5603886 |
三、就业准备 | |||||||
6 |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 被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接收以下类型人员 1、毕业起3年内(以毕业证书所载时间为准),参加见习时未处于就业状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高校毕业生身份参加见习;除上述人员外,其他登记失业或未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16-24周岁青年,可以16一24周岁青年的身份参加见习。 2、毕业前3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对见习单位予以留用,并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办理就业登记的,毕业生毕业前参加见习的时段也可按规定给予见习单位见习补贴。 自2023年1月1日起,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 就业见习补贴期限最长6个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补贴标准提升至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 | 见习基地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发布见习岗位,组织人员参加见习,提报见习协议。见习结束后提供发放生活补贴的银行流水。 | 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 20个工作日 | 蓬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才开发科0535-8211573 |
蓬莱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
序号 | 政策项目 | 政策内容及享受条件 | 补贴标准 | 流程材料 | 经办渠道 | 办理期限 | 咨询电话 |
1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 1.人员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在申请地自主或合伙创业(没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有实际创业项目。 3.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 贷款额度及贴息: 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及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创业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照每个创办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O%。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s,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展期和逾期部分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1.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蓬莱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份)(人员类别按贷款对象要求全称准确填写) ; (2).《蓬莱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2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能证明相关人员身份的证件或者证明(1份)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信誉度截图和最近交易记录截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 (5).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业务经办科室初审。 3.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业务经办科室初审合格后,打印《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推荐至贷款经办银行。 | 1.工作日到蓬莱区瀛海大厦二楼24-28号窗口提交申请; 2.登录http://117.73.253.202:8089/czxd/login.action→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管理系统→个人申请创业贷款。 | 即时受理。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0535-5603886 |
2 |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 2018年1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过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正常经营一年后 |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年可获得3000元(租金实际发生额不足3000元的,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 (一)申请人向经营地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领表》一份; 2、创业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赁合同、经营场地房屋所有权复印件一份; 5、小微企业提供从申请月开始前一年的财务报表;个体工商户提供前一年的经营明细账; 6、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内控审计科复审。 (四)蓬莱区政府官网公示7天。 (五)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财政资金拨付。 | 1.线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户)向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2.线上: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hj.yantai.gov.cn/)→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创业一件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 即时受理,待稽核合格后给予申请补贴。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0535-5603886 |
3 |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 被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接收以下类型人员 1、毕业起3年内(以毕业证书所载时间为准),参加见习时未处于就业状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高校毕业生身份参加见习;除上述人员外,其他登记失业或未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16-24周岁青年,可以16一24周岁青年的身份参加见习。 2、毕业前3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对见习单位予以留用,并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办理就业登记的,毕业生毕业前参加见习的时段也可按规定给予见习单位见习补贴。 自2023年1月1日起,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 就业见习补贴期限最长6个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补贴标准提升至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 | 见习基地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发布见习岗位,组织人员参加见习,提报见习协议。见习结束后提供发放生活补贴的银行流水。 | 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 20个工作日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0535-5603886 |
4 | 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 1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 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单位部分,不含个人缴纳部分) |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退回,复印件留存)、《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和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退回,复印件留存)。 | ①签订劳动合同。小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②办理增员。小微企业在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mart.rshj.yantai.gov.cn/smartsisp-dwwb/#/ytlogon)招用员工一件事中同时为员工办理劳动备案、就业登记、社保缴费。③申请补贴。上述业务办理成功后,社保缴费后,小微企业到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补贴申领。应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和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财务凭证。④补贴发放。人社部门将补贴业务录入系统,经初审、复审通过后,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进入资金拨付环节。 | 20个工作日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0535-5657715 |
5 |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在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个人挂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无需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填写《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并办理就业登记后,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5%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申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生证书复印件一份。 | ①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②审核。对提交的资料、社保缴纳情况进行审核;③资金拨付。人社部门将补贴业务录入系统,经初审、复审通过后,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进入资金拨付环节,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 20个工作日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0535-5657715 |
蓬莱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
序号 | 政策项目 | 政策内容及享受条件 | 补贴标准 | 流程材料 | 经办渠道 | 办理期限 | 咨询电话 |
1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 1.人员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在申请地自主或合伙创业(没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有实际创业项目。 3.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 贷款额度及贴息: 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及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创业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照每个创办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O%。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s,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展期和逾期部分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1.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蓬莱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份)(人员类别按贷款对象要求全称准确填写) ; (2).《蓬莱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2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能证明相关人员身份的证件或者证明(1份)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信誉度截图和最近交易记录截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 (5).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业务经办科室初审。 3.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业务经办科室初审合格后,打印《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推荐至贷款经办银行。 | 1.工作日到蓬莱区瀛海大厦二楼24-28号窗口提交申请; 2.登录http://117.73.253.202:8089/czxd/login.action→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管理系统→个人申请创业贷款。 | 即时受理。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0535-5603886 |
2 |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 2018年1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过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正常经营一年后 |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年可获得3000元(租金实际发生额不足3000元的,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 (一)申请人向经营地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领表》一份; 2、创业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赁合同、经营场地房屋所有权复印件一份; 5、小微企业提供从申请月开始前一年的财务报表;个体工商户提供前一年的经营明细账; 6、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内控审计科复审。 (四)蓬莱区政府官网公示7天。 (五)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财政资金拨付。 | 1.线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户)向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2.线上: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hj.yantai.gov.cn/)→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创业一件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 即时受理,待稽核合格后给予申请补贴。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0535-5603886 |
3 | 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 | 申领补贴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职工社会保险。②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正常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免征期间,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③对申领补贴时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申领补贴至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当月;对招用本单位原职工的,解聘备案时间距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间须间隔2年及以上且期间未在本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年1200元的岗位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 1.备案。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后即可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就业人才综合窗口24-29号现场申请,须提报以下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验退回,复印件留存);②加盖企业公章的《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花名册》1份(公共邮箱:plcyzdk@163.com,密码:cy5603886中下载) 2.申报。社保补贴为季度申报,每年4月、7月、10月、次年1月提交上一季度资料,送交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29窗口。无论是否有新增人员,所有享受社保补贴的单位均需进行申报,申报材料为:①封皮;②《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领表》;③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和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退回,复印件留存)。 |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单位办理增员。用人单位为员工在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mart.rshj.yantai.gov.cn/smartsisp-dwwb/#/ytlogon)招用员工一件事中同时为员工办理参保登记、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 4.备案。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持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29窗口备案。 5.审核。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进行审核。 6.申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持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29窗口进行申报。 7.资金拨付。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进入资金拨付环节,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 每年12月31日之前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0535-5657715 |
4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 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5%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2.灵活就业登记表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4.经营台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验退回,复印件留存);5.证明经营项目的辅助材料1份。 |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备案。就业困难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到灵活就业所在地镇(街)人社平台进行备案,并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 3.审核。镇街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4.资金拨付。人社部门将补贴业务录入系统,经初审、复审通过后,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进入资金拨付环节,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0535-5657715 |
5 |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 |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 | 对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各街道乡镇岗位开发完成后,按照公告时间去意愿所在地镇街报名。 | 到户籍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进行申请 | 每年公益岗招聘期间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0535-5657715 |
蓬莱区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
序号 | 政策项目 | 政策内容及享受条件 | 补贴标准 | 流程材料 | 经办渠道 | 办理期限 | 咨询电话 |
1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 1.人员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在申请地自主或合伙创业(没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有实际创业项目。 3.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 贷款额度及贴息: 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及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创业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照每个创办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O%。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s,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展期和逾期部分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1.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蓬莱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份)(人员类别按贷款对象要求全称准确填写) ; (2).《蓬莱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2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能证明相关人员身份的证件或者证明(1份)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信誉度截图和最近交易记录截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 (5).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业务经办科室初审。 3.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业务经办科室初审合格后,打印《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推荐至贷款经办银行。 | 1.工作日到蓬莱区瀛海大厦二楼24-28号窗口提交申请; 2.登录http://117.73.253.202:8089/czxd/login.action→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管理系统→个人申请创业贷款。 | 即时受理。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0535-5603886 |
2 |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对 2013 年 10 月 1 日以后成立注册的,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 1 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以每个岗位 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2000元/人 | (一)申请人向经营地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一份; 2、创业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小微企业申请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人员花名册》;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申请补贴前的企业财务报表; 7、申请补贴人员的工资发放表、记账凭证及银行代扣代发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内控审计科复审。 (四)蓬莱区政府官网公示7天。 (五)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财政资金拨付。 | 1.线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户)向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2.线上: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hj.yantai.gov.cn/)→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创业一件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 即时受理,待稽核合格后给予申请补贴。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0535-5603886 |
蓬莱区企业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
序号 | 政策项目 | 政策内容及享受条件 | 补贴标准 | 流程材料 | 经办渠道 | 办理期限 | 咨询电话 |
1 |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 2018年1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过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正常经营一年后 |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年可获得3000元(租金实际发生额不足3000元的,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 (一)申请人向经营地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领表》一份; 2、创业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赁合同、经营场地房屋所有权复印件一份; 5、小微企业提供从申请月开始前一年的财务报表;个体工商户提供前一年的经营明细账; 6、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内控审计科复审。 (四)蓬莱区政府官网公示7天。 (五)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财政资金拨付。 | 1.线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户)向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2.线上: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hj.yantai.gov.cn/)→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创业一件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 即时受理,待稽核合格后给予申请补贴。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0535-5603886 |
2 |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 1.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招用对象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 2.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 4.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 贷款额度及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s,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蓬莱区小微企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一份)、《蓬莱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认定证明》(一式一份)、《蓬莱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二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够证明相关身份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企业职工花名册、当年新招用人员花名册、申请月前12个月财务报表; (6).企业提供所有复印件材料盖单位公章。 2.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业务经办科室审核合格的,打印《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推荐至经办银行。 | 1.工作日到蓬莱区瀛海大厦二楼24-28号窗口提交申请; 2.登录http://117.73.253.202:8089/czxd/login.action→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管理系统→小微企业申请创业贷款。 | 即时受理。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0535-5603886 |
3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一、法定劳动年龄内,2013年10月1日以后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缴纳6个月以上)。 二、2014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人挂档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缴纳社保费6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 |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以及2022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限制),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1.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3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办个体工商户: 对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2022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人挂档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按规定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给予3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挂档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正常经营是指有正常营业收入。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 (一)申请人向经营地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一份; 2、创业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小微企业申请补贴前一年企业所得税纳税报表(不是季度末申报,需提报当月前企业利润表、企业资产负债表);(2020年至2021年新注册提供6个月) 5、个体工商户提供申报当月前连续12个月的经营明细账。(2020年至2021年新注册提供6个月) (二)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内控审计科复审。 (四)蓬莱区政府官网公示7天。 (五)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财政资金拨付。 | 1.线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户)向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2.线上: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hj.yantai.gov.cn/)→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创业一件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 即时受理,待稽核合格后给予申请补贴。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0535-5603886 |
4 |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对 2013 年 10 月 1 日以后成立注册的,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 1 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以每个岗位 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2000元/人 | (一)申请人向经营地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一份; 2、创业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小微企业申请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人员花名册》;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申请补贴前的企业财务报表; 7、申请补贴人员的工资发放表、记账凭证及银行代扣代发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内控审计科复审。 (四)蓬莱区政府官网公示7天。 (五)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财政资金拨付。 | 1.线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户)向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2.线上: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hj.yantai.gov.cn/)→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创业一件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拨付补贴。 | 即时受理,待稽核合格后给予申请补贴。 |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科0535-5603886 |
索引号: | 11370684004429066X/2023-21808 | 成文日期: | 2023-12-11 |
发布机构: | 蓬莱区人社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