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40042658743/2022-08011 成文日期: 2022-09-16
发布机构: 蓬莱市公安局 组配分类: 专项应急预案
蓬莱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 2022- 09- 16 信息来源: 蓬莱区公安局

为规范大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明确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快速、准确处置重大交通事故现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山东省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基本原则,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尽其责,保证各项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的进行。

二、预案启动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遇有下列情形的,大队启动本预案。

1.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

2.发生重伤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

3.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的道路交通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发生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发生上述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处理中队负责人、分管大队长须赶赴现场处置,大队主要领导须赶赴现场指挥。

三、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由大队长任组长,分管大队长任副组长,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事故发生地辖区中队中队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和相关处理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相关人员按职责分工定岗、定人、定职责,组成情报信息、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接待处理四个工作组开展具体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情报信息组(事故处理中队、事故发生地辖区中队):做好各组间的协调工作;及时、全面收集涉案信息,整理、编写情况简报并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现场勘查组(事故处理中队人员):严格做好现场的安全保卫和防护工作,按照程序开展现场勘查工作;开展对当事人的调查、监管,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对车辆、尸体等进行检验、鉴定及对车辆物品损害后果评估调查;

(三)调查取证组(事故处理中队、事故发生地辖区中队人员组成):及时收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周边和有关的各类监控、电子警察等影像资料;细致查看涉案内容,做好详细记录,作出分析报告;走访证人,查明当事人身份、出行目的、活动轨迹等基本情况;

(四)接待处理组(大队分管领导、事故处理中队人员):负责掌握伤员病情、尸体处置情况,做好死、伤者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关注情绪变化,掌握动态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联络、报告工作。

五、先期处置

1、在医疗救护人员到达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之前,按照救护操作规范,对伤情危重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对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车辆、物品的,应先标明原始位置。

2、划定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警戒区域,设立警告标志和指示标志。

3、遇有雨、雾、沙尘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冰雪恶劣天气、弯道、陡坡、拱坡等视距受限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增设警戒人员和警戒标志,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者道路。

4、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双向封闭道路,辖区中队及时赶到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因专业施救需要移动车辆或者物品时,现场勘查人员应当及时拍摄照片并做好标记,待险情消除后再勘查现场。

5、遇起火、爆炸、剧毒物品扩散等情形时,要与公安、消防、急救、医疗等部门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程开展抢救、控制和排除险情。

6、维护现场秩序,疏导车辆分流,确保周边交通基本顺畅。

7、寻找目击证人,控制肇事人。

六、信息上报

现场勘查结束后1小时内,事故处理中队负责人应向大队领导汇报简要案情。

事故发生24小时内,事故处理中队须将相关信息录入“事故处理信息系统”。

对情况复杂、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处理中队应每日上报处理进展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查清后,事故处理中队要写出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处置情况、现场勘查情况、调查走访情况、路面痕迹及车辆等物证检验、鉴定结论、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认定、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善后处理情况、预防对策、建议等。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不断提高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统一指挥调度,各小组之间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发生突发情况共同处置。

(二)强化制度建设。各单位要根据预案要求,每年组织2次演练,并定期对预案进行评估,查找存在的不足,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以更好的服务实战需要。

(三)强化部门协作。大队负责与当地政府应急办、安监、气象、救援、卫生急救、殡葬服务、社会救援、交通运输、电力、通讯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提高交通事故综合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四)强化安全防范。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民警的安全防护意识,处置现场、管制点、分流点要按规范设置标志、标牌、反光锥筒等警示、防护设施,民警要按规定佩戴单警装备及发(反)光背心、发(反)光肩灯等防护装备,防止因安全防护不到位造成民警人身伤害事件发生。

(五)强化舆情引导。宣传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着力构建与媒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及时、全面、有效地掌握社会舆情舆论特别是网络舆情动态,迅速启动工作机制,主动与媒体对接,开展舆情导控工作,扩大正面舆论影响,避免引起舆论炒作。同时,要严格公安宣传纪律,未经授权和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擅自接受媒体记者采访,一律不得擅自向媒体提供相关信息。

(六)强化保障措施。各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作为应急处置机动力量,确保快速、有效处置交通事故。要保证警用车辆、事故勘查车辆、通讯器材、交通管制装备、勘查用具、安全防护设备等充足、完好,随时做好启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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