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区政府编制了《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书面建议,按程序报区政府决定。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目录 | 计划完成时间 | 决策承办单位 |
1 | 烟台市蓬莱区城区道路系统专项规划 | 2022年12月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 | 烟台市蓬莱区城市污水专项规划 | ||
3 | 烟台市蓬莱区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 | ||
4 | 蓬莱区双碳目标下绿色建筑产业发展规划 | ||
5 | 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 2022年12月 | 区卫生健康局 |
6 | 登州街道汤邱社区村改社区方案 | 2022年8月 | 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