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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40042658668/2022-02866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
发布日期: 2022-06-02 成文日期: 2022-06-02
承办单位: 蓬莱区农业农村局 会议编号: 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1号:关于加大乡村山路维修建设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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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倩、张俊卿、王锦、李玉华代表:

您四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山路维修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乡村山路维修建设问题,农业农村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部分资金可用于对乡村山路维修建设,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中对道路投资金额有上限要求,不能超过项目投入的30%。在实际项目建设中,我局根据村庄意向,对建设内容进行项目设计,村庄基本都将田间道路列入其中。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道路投入635.25万元,道路硬化14.5215公里。

近期,省厅出台文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抓好项目立项工作,项目优先安排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禁止在地面坡度大于25度区域,非优先保护类耕地,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及其保护范围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禁止空间区域重叠建设。同时,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粮食生产倾斜,对葡萄、苹果等经济作物种植原则上不予安排。

下步,将积极争取其他上级政策资金,尽可能完善我区乡村山路,保障农民上山道路通行顺畅安全。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区农村建设工作。

烟台市蓬莱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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