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主要关注的是针对家长上下班时间不同的差异化解决方案和课后服务内容优先解决作业两方面问题。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8号)第二条服务时间规定“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弹性确定,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为了照顾到蓬莱区大部分家长下班时间安排,我区城区初中、小学十月至四月份课后服务结束时间晚于5:30,五月至九月份课后服务结束时间晚于6:15,具体离校时间因年级和学校规模而略有推迟。对课后服务结束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可以由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在适当的时间范围内学校会酌情考虑。但本项工作属教师工作时间结束后开展的服务性工作,很难做到满足每个家长的个性化需求。课后服务内容方面省“规范”第三项规定“组织学生自主做作业,引导小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引导初中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目前我区提供课后服务学校在内容设置上主要是以课业辅导为主,学校每个班级(若学生数过少,可能几个班级合并)均安排教师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督促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作业,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下一步我局将对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在校完成作业情况进行再部署,要求学校落实“引导小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引导初中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规定要求,进一步减轻晚下班家长的负担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蓬莱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