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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4004265794F/2022-03002 组配分类: 教科文卫
发布日期: 2022-06-15 成文日期: 2022-06-15
承办单位: 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 会议编号: 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6号:关于在我区中小学教室装备专用护眼灯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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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梅芳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区中小学教室装备专用护眼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中小学学生近视率发病率一直呈上升趋势,2018年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19年山东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的通知》(鲁教体发〔2019〕1号),通知中明确指出市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亲自抓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2020年烟台市教育局与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了《烟台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造达标计划》(烟教函〔2020〕60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区市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完成教室照明达标工作。

自2021年以来我区不断推动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造工作,2021年首先在经济开发区中学投资20万元作为试点学校,为全部教室更换LED护眼灯,工程完工后极大的提高了教室照明环境,有效缓解了学生的用眼疲劳。

2022年我区计划投入192.6万元,优先改造农村中小学教室,保证有晚自习的学校能够及时用上LED护眼灯,同时要求所有新建学校教室灯光环境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今后,我区将继续推进此项工作,确保全区中小学教室照明100%达标,同时开展各项用眼健康教育工作,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减少近视发生率。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蓬莱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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