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

赵静

办公电话:
0535-2606129
机构职能:

负责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工作。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全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指导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协调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风险交流、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分析掌握全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负责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食安烟台”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级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拟定全区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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