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8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左右。

责任单位 发改局

监督单位 0535-2915017

任务分解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左右。
  •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左右。
  •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左右。
  •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左右。

落实情况

  •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一季度
  •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59元,增长6.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1元,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26元,增长7.2%。
  • 一季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6.8%,并列烟台各县区第一。
  • 加强与统计部门对接,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烟台市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积极促进共同富裕。
  • 二季度
  • 积极做好与统计部门沟通,参加促增收考核工作培训,积极落实各项民生政策
  • 二季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4.6%,并列烟台各县区第一。
  • 继续加强与统计部门对接,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促进共同富裕。
  • 三季度
  • 前三季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5.1%。
  • 前三季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5.1%。
  • 继续加强与统计部门对接,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促进共同富裕。
  • 四季度
  • 上级未反馈数据
  • 上级未反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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