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19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文(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于2020年1月1日实施。2022年3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根据国家、省关于征收土地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烟台市蓬莱区加强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2年3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
征地程序发生了很大变化,为进一步加强征收土地管理,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规范征收土地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全区土地征收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起草了《烟台市蓬莱区加强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
三、加强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土地征收工作是认真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的重要环节,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有序开展,认真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征地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规范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各项工作,做到征地程序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四、集体讨论研究
《烟台市蓬莱区加强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起草完成后,首先征求了我局各相科室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局领导班子进行了会议讨论,确定《意见》初稿。然后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形成本《意见》。各职能部门、相关镇街一致认为本《意见》符合我区实际,符合上级的相关政策要求,对加强我区征收土地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五、主要内容
1、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2、组织土地现状调查。
3、开展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5、依申请组织听证。
6、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7、落实征地补偿有关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
8、依法组织报批。
9、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10、拨付征地补偿有关费用。
11、交付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