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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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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11日起,解除烟台市芝罘区东山街道福来里51号、福山区清洋街道天创小区3号楼、福山区福新街道万科假日润园11号楼1单元、开发区嵛景华城27号楼2单元(秦淮河路188号)高风险区。调整后,烟台市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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