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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4K21257521K/2021-06788 成文日期: 2021-08-24
发布机构: 蓬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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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4日,烟台市蓬莱区印发了《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为加深对《关于服务“六稳”“六保”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若干措施》的理解,更好的推进落实,现将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1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烟政办发〔2021〕14号)文件出台后,蓬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结合我区实际深入研究分析,形成我区《关于服务“六稳”“六保”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若干措施》,制定了8个方面69条改革措施,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25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1号)

4.《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烟政办发〔2021〕14号)

三、主要内容

主要涵盖8个方面内容,分别是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对外开放服务水平、优化民生保障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重要举措

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方面,围绕提升就业服务、提高职业技能、强化创业扶持、建立完善众创空间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链条、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等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不断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方面,围绕优化惠企服务、加强信用信息归集、规范水电气暖网等行业服务、优化办电服务、规范改进中介服务、规范提升认证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等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减负降压。

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方面,围绕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能、推行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持续激发消费潜力方面,围绕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降低物流成本、优化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等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举措,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

提升对外开放服务水平方面,围绕优化外资投资环境、加大出口信保支持、提升通关便利度、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规范口岸收费、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等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努力推动城市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

优化民生保障服务方面,围绕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医疗服务供给、精准实施社会救助、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优化公证服务、缓解异地就医报销难等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服务水平。

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方面,围绕创新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式、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持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高频事项服务优化等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不断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监管、组织开展安全评价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等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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