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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4K21257521K/2021-03324 成文日期: 2021-08-24
发布机构: 蓬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烟台市蓬莱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浏览量:     来源: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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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4日,蓬莱区印发了《烟台市蓬莱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办法》,为加深对《实施办法》的理解,更好的推进落实,现将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压实保护责任,推进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有效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控新增违法,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和整改。

二、制定依据

1、《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的通知》

2、《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指导意见》

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是构建责任体系。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办法制定后,各镇(街)落实镇级副田长、村级田长及网格田长,签订各级田长制责任书,建立田长报告问题的渠道,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内、村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显要位置设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公示牌、展示牌,便于田长协助看护和社会监督,通过以上工作构建田长制责任体系。

二是健全监管体系。利用遥感数据、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施全方位监管;将执法巡查工作与耕地保护田长制相结合,各部门根据各自任务分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

三是考核奖惩。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田长制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各类补助资金,督促镇(街)规范使用和发放补助资金。

四、政策专员

联系人:陈广博    电话:0535-335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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