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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4K21257521K/2021-02326 成文日期: 2021-05-19
发布机构: 蓬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政府公报
公报期号: 2021年第2期(总第50期) 文件类型: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烟蓬政办发〔2021〕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区委同意,现将区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适时将所承担的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蓬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蓬莱区高铁新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蓬莱区两河新区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

蓬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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