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促进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21-02-26
  • 发布会介绍:2021年2月23日,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促进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今天请来了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曲之扬同志,向大家介绍《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的背景,对《实施意见》的内容进行解读,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 发布单位:蓬莱区文旅局
  • 相关文件: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会现场
文字实录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王同贤: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今天的主持人,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王同贤。欢迎出席由区文化和旅游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2021年2月23日,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促进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今天请来了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曲之扬同志,向大家介绍《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的背景,对《实施意见》的内容进行解读,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曲之扬同志对《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做介绍。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曲之扬: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区文旅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我区民宿扶持发展方向。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对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养老等项目,研究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2017年住建部、公安部、原国家旅游局研究制定了《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制定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行业标准。近年来,有关省、市陆续针对民宿出台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可见,精品民宿已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载体。新形势下,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宿发展,推动其提质升级,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在充分征求各责任部门、各镇街以及民宿协会、有关民宿业主的建议的基础上,经合法性审查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为民宿项目落地、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我区拟创建并培育“仙境人家”民宿品牌。统筹区域规划布局,依托我区北部仙海阁、中部酒湖马、南部山林泉三大板块区域资源,分别打造仙宿、酒宿、汤宿以及乡宿等不同类型民宿。力争到2023年,全区新建20个民宿,其中五星级民宿3个,形成5大民宿集聚区,接待床位达到800张。

借助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机会,请各新闻机构加大宣传力度,助推我区民宿业有序、健康发展!谢谢大家!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王同贤:

接下来仍旧请曲之扬同志对《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做解读。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曲之扬:

好的。我继续就《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为大家做简要介绍。《实施意见》主要明确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定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内明确民宿申办审批程序、经营规范、行业发展、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民宿行业的监管力度,推动民宿规范发展。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民宿较为集聚的村、片区等重点发展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整洁、文明和优美的旅游环境。三是打造试点示范。每年评选一批相关手续齐备、文化主题突出、运营管理先进、综合效益明显的民宿,并授予仙境人家精品民宿称号,成为带动民宿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四加大财政支持。由区财政统筹,自实施意见颁布三年时间内,每年安排民宿发展资金500万元,实施民宿业发展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五是实施品牌营销。将精品民宿纳入全域旅游营销体系,以“仙境人家”民宿为引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实施“仙境人家”民宿发展品牌培育工程。六是加强组织保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民宿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及管理过程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民宿发展的指导和监管,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七是强化人才培训。每年组织两次专题讲座和外出考察调研,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王同贤:

下面进行记者提问环节。

融媒体中心记者:

我想请问什么是民宿?我区重点扶持的民宿包括哪些方面?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曲之扬:

这里所称的民宿,是指在我区乡村或城市特定地区,企业法人依托城乡居民自有住宅、院落空间及其他社会机构场所,通过租赁、承包、合营等方式获得使用权,对房屋进行开发建设或提升改造,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正常来说,单栋建筑经营用客房数一般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民宿。超过上述规模的民宿,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管理。

今日蓬莱记者:

请问目前民宿申办都需要哪些手续?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曲之扬:

按照《蓬莱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民宿须以下办理手续:一是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使用权,即民宿业主需持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二是新建、改建、扩建或既有建筑物用作民宿的应当依法设计与施工,并符合房屋建筑安全相关规定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即需找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三是办理营业执照;四是办理卫生许可证;五是办理消防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合格证;六是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此外,如民宿涉及餐饮,还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些证照也需分别到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公安局和卫健局等部门进行办理。

大众网记者:

请问民宿手续在办理过程复不复杂?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曲之扬:

为简化审批流程,我区民宿手续办理实行“镇级代办、部门联办、一窗办理”。即:民宿经营者向民宿所在地镇(街道)递交代办材料;相关镇(街道)收到材料后,征求拟开设民宿所在村居意见(申请人无需跑村居签署意见),并启动代办程序;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民宿项目证照联办专门窗口,一窗办理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出具消防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合格证;公安机关接到民宿相关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完成现场协查,协调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互联网上网安全管控系统,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许可证应当备注民宿;民宿手续全部办理完毕,民宿所在地镇(街道)应在1个月内到区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备案登记。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王同贤:

好,记者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希望大家能充分宣传好、解读好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内容,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区文旅产业发展,及时宣传报道我区在乡村旅游尤其是民宿产业上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为《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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