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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4K21257521K/2021-00260 成文日期: 2021-02-24
发布机构: 蓬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件解读】《关于促进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浏览量:     来源: 蓬莱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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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3日,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烟蓬政办发〔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精品民宿已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载体。新形势下,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宿发展,推动其提质升级,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在充分征求各责任部门、各镇街以及民宿协会、有关民宿业主、社会公众的建议的基础上,经合法性审查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为民宿项目落地、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制定依据

鲁发〔2018〕40号《大力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鲁文旅发〔2020〕3号《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总体考虑

创建并培育“仙境人家”民宿品牌。统筹区域规划布局,依托我区北部仙海阁、中部酒湖马、南部山林泉三大板块区域资源,分别打造仙宿、酒宿、汤宿以及乡宿等不同类型民宿。力争到2023年,全区新建20个民宿,其中五星级民宿3个,形成5大民宿集聚区,接待床位达到800张。

四、重点内容

一是制定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内明确民宿申办审批程序、经营规范、行业发展、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民宿行业的监管力度,推动民宿规范发展。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民宿较为集聚的村、片区等重点发展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整洁、文明和优美的旅游环境。

三是打造试点示范。每年评选一批相关手续齐备、文化主题突出、运营管理先进、综合效益明显的民宿,并授予仙境人家精品民宿称号,成为带动民宿产业发展的新引擎。

四是加大财政支持。实施民宿业发展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由区财政统筹,自实施意见颁布三年时间内,每年安排民宿发展资金500万元,资金详细分配方案正在制定中,待确定后将公布公开。

五是实施品牌营销。将精品民宿纳入全域旅游营销体系,以“仙境人家”民宿为引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实施“仙境人家”民宿发展品牌培育工程。

六是加强组织保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民宿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及管理过程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民宿发展的指导和监管,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七是强化人才培训。每年组织两次专题讲座和外出考察调研,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五、政策专员

科室:规划发展科         

姓名:刘鹏           

电话:56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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