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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2020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浏览量:   时间: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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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审查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2020年5月12日)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公开透明原则,现将蓬莱市2020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蓬潮征公告2020〔5001〕号、蓬潮征公告2020〔5002〕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征地项目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为提供烟台蓬莱市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蓬莱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

地块一(YK2019009-1)位置范围:机场迎宾一路以北、峰山河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潮水镇全口刘家、邱家、后大雪村,征收土地总面积6.4096公顷。用途:机场用地。

地块二(YK2019009-2)位置范围:机场迎宾一路以北、峰山河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潮水镇刘家庄村、后大雪村,征收土地总面积5.3248公顷。用途:机场用地。

地块三(YK2019028)位置范围:潮水镇天禧嘉园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潮水镇平畅李家村,征收土地总面积0.0637公顷。用途:住宅用地。

二、用地情况

(1)地块一征地情况:

本次拟征收潮水镇全口刘家村土地总面积3.4635公顷,其中:农用地0.2220公顷(耕地0.2116公顷、园地0.0018公顷、林地0.0075公顷、农村道路0.0011公顷),未利用地2.3727公顷(其它草地2.3727公顷),殡葬用地0.8688公顷。

本次拟征收潮水镇邱家村土地总面积0.5343公顷,其中:农用地0.0773公顷(耕地0.0773公顷),未利用地0.4351公顷(其它草地0.4351公顷),殡葬用地0.0219公顷。

本次拟征收潮水镇后大雪村村土地总面积2.4118公顷,其中:农用地2.2599公顷(耕地0.3473公顷、园地1.8704公顷、林地0.0020公顷、农村道路0.0402公顷),殡葬用地0.1519公顷。

(2)地块二征地情况:

本次拟征收潮水镇刘家庄土地总面积2.4503公顷,其中:未利用地0.0171公顷(河流水面0.0171公顷)。农村宅基地2.4332公顷。

本次拟征收潮水镇后大雪村土地总面积2.8745公顷,其中:农用地2.7404公顷(耕地0.4848公顷、园地1.8430公顷、农村道路0.0246公顷、沟渠0.3880公顷);未利用地0.0186公顷(河流水面0.0186公顷)。农村宅基地0.1155公顷。

(3)地块三征地情况:

本次拟征收潮水镇平畅李家村土地总面积0.0637公顷,其中:农用地0.0637公顷(园地0.0593公顷、农村道路0.0044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蓬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包干方式补偿。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金滩东路1889号

联系电话:0535-6906536邮政编码:264000

联系人:李莹莹

邮箱:sdtzzxs@126.com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拟征收土地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拟征收土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风险概率;

4、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利益相关的潮水镇全口刘家村、邱家村、后大雪村、刘家庄村村民及所在地的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

(二)主要事项

1、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了解征地的消息来源;

2、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最关心的问题;

3、本次拟征收土地对利益相关者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哪些影响;

4、按照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利益相关者态度;

5、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是否支持土地征收,如不支持请说明理由;

6、土地征收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

7、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示期间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四)截止日期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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